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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金台:检法协作 打击虚假诉讼

作者:史红海  王书杰  陈静茹

民商事审判领域的虚假诉讼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损害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群众反映强烈。为依法惩治此类行为,营造诚信有序的营商环境, 5月13日,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金台区人民法院出台《关于检法协同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对俗称“打假官司”的“虚假诉讼”概念进行了明确,规定了法院和检察院在防范虚假诉讼工作中的主要责任和工作重点,明确法院、检察院在防范和查处虚假诉讼案件过程中要依法分别依职权运用调查、起诉、审判、抗诉、执行等多种手段,积极配合互相协作共同做好查处虚假诉讼工作;同时加强沟通配合,就虚假诉讼的认定标准证据釆信、对虚假诉讼行为人及虚假诉讼领域违法违纪司法人员的惩戒等基本问题达成共识。强化法官和检察官的主体责任意识,同时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人民群众防范和抵制虚假诉讼行为的意识。 

《意见》还从三个方面创新法检协同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机制:一是加强类案调研,实现动态监督预警。对金台区内虚假诉讼高发领域开展类案调研,聚焦重点,精准打击,结合实际加大相应领域的依职权调查取证的力度。二是强化联合惩戒,完善征信体系建设。两院共同完善将虚假诉讼参与人列入失信人名单制度,逐渐开展与金台区征信等社会信用体系接轨工作,加大虚假诉讼制裁力度。三是增强检法联训,双向提升业务能力。两院定期联合组织业务培训,通过典型案例研讨、案例仿真模拟等,相互学习,提升涉虚假诉讼案件的识别、查证等方面的业务能力。  

该《意见》共十六条,涵盖了虚假诉讼案件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席会议等多个检法对接方面内容,为有效惩防虚假诉讼提供了重要抓手,构建起金台区检法机关打击虚假诉讼的长效协作机制,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推动检法两院防治虚假诉讼工作的全面铺开。 (记者 史红海 通讯员 王书杰 陈静茹)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