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淳化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群众反映,润镇寨子渠村某养猪场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环境,影响附近群众日常生活作息。
接到反映后,该院检察官立即奔赴现场对污染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询问了当地群众,并对现场污染情况进行了取证,固定了相关证据。经查明:润镇寨子渠村东养猪场未按规定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畜禽排泄物未经处理直接流入露天粪池,导致周围环境严重恶化,臭气熏天,苍蝇成群,形成了广泛性面源污染,直接影响了附近群众生活。
该院在检查核实并固定证据后迅速向润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养猪场违法排污行为依法处理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消除环境污染。润镇人民政府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并督促养猪场法人及时整改。通过对该养猪场铺设流粪便排放管道,加盖水泥盖板,喷洒防蝇、杀菌药物以及落实村民监督机制等措施进行了综合防治处理,目前该养猪场已整改到位,社会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护,群众对此赞不绝口。
今年以来,该院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抓手,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切实解决群众的烦心事、疑难事,积极推进县域养殖污染防治做深做实。 (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宁冰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