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28”非法经营案查获的假冒卷烟
2019年1月23日,宝鸡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群众路有人向路边摆摊的小商贩兜售非法生产的雪茄烟。接举报后,专卖稽查人员立即开始对举报线索进行摸排。经过调查发现,自2018年1月以来,宝鸡市陈仓区人南某长期向该地区小商贩销售非法卷烟。
经过数月的跟踪调查和分析研判。2019年5月24日,宝鸡市烟草专卖局稽查支队与宝鸡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成立联合专案组。2019年5月28日,宝鸡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决定对南某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立案。
经专案组侦查取证,查明了南某自2018年1月以来多次从其四川上线何某处购进非法卷烟并用于销售。经过进一步摸排,发现何某的上线为万某,而何某长期雇佣辛某为其运输非法卷烟。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期间,万某多次将其生产的大量伪劣卷烟卖给何某,由辛某驾驶面包车协助何某将假冒卷烟运输至成都市双流区亿科物流园的某货运公司,何某通过货运公司销售给南某。
目前该案共查明南某自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从何某处购进卷烟19次,102.4万支,交易额338万元。
2019年6月27日,专案组将南某抓获,在南某的车辆及其父母家中现场查获卷烟5.6万支,涉案金额36736元;
2019年7月5日,何某和万某相继被抓获,专案组在何某家中查获卷烟1.705万支,涉案价值11184.8元;在万某的生产窝点查获卷烟13.5万支,涉案价值88560元。
2020年1月18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辛某抓获。
至此,“5·28”非法经营案先后批捕4人,涉案金额共计348万元。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张帆 王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