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春节收假后的第一天, 汉中市镇巴县法院三元法庭干警驱车来到三元镇三元坝社区刘某某家中,将刘某某子女给的1000元赡养费转交到这位年迈八十岁老人的手中, 这已经是该院干警连续七年上门为老人送赡养费, 体现了执法有温度,办案有情怀。

2014年,刘某某和谢某到三元法庭状告子女谢某某不赡养父母,请求法官主持公道,判令子女履行应尽的义务,让他们能安心的度过晚年。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得知刘某某膝下有三子,由于几个儿子对老人的赡养问题相互推诿,分歧较大。了解情况后,三元法庭法官多方沟通, 耐心劝解,从修复亲情的角度出发,展开调解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被告愿意给付两位老人每年2000元赡养费,直至老人死亡。考虑到刘某某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执行法官决定到刘某某家中,将执行的赡养费送到老人手中,让刘某某足不出户的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 张勇 记者 张大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