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临潼法院执行局顺利执结一起拒不腾退厂房案,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起到了震慑作用,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申请人某公司因一起厂房租赁合同纠纷将柴某、冯某、王某诉至本院,本案经一审、二审判决生效后,三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腾退厂房并支付使用费义务,该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该案后,法院向三个被执行人分别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并依法冻结扣划了被执行人柴某的银行账户,使申请人顺利拿到了柴某欠付的厂房使用费,但腾退厂房事宜却遭遇阻力,三个被执行人均以其不是涉案厂房内的设备所有人为由拒不腾退厂房,承办人在多次释明无果后,为保障申请人及时进驻涉案厂房开展生产经营,决定对涉案厂房进行强制腾退。
因该案执行腾退厂房面积大、物品多,执行局事先对人员分工、安全风险防范、规范执行、文明执行等工作进行了周密安排,并与申请人及被执行人分别制作了谈话笔录,于1月27日早上组织十余名干警开始实施腾退方案。经过长达8个小时的搬运,最终将涉案厂房腾退完毕,将厂房内设备转移到指定地点,将厂房交付给申请人,有力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并维护了司法权威。 (王明星 记者 梁勤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