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临潼法院调解一起耕错农田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该案经过现场勘验,当场调解并执行,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原告贺甲与被告贺乙(均系化名)是同村不同组村民,贺乙有一台旋耕机承揽村民的农田犁地耕种事宜。2020年8月,贺乙承揽贺甲邻居家农田耕作时,因错认界畔误犁了贺甲的黄花菜地,给贺甲造成损失。贺甲质问时,贺乙予以否认,双方发生纠纷。
雨金法庭受理该案件后,承办法官首先确认了贺乙的侵权行为。同时为了抢占农时减少损失,法官决定现场勘查调解。通过现场丈量测算,确认了受损菜地面积,当场指导双方电话询问黄花菜市场价格,作为损失参考。最终法官从邻里和睦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谅解,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促使双方达成赔偿协议,贺乙当场履行赔偿义务,案结事了。
围观群众和双方当事人对法官走进田间地头,现场勘验调解的行为大加赞赏,对临潼法院深入群众以案普法,巡回审理高效便民的做法连连称赞。 (王江瑞 记者 梁勤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