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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法院:​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庭审后为何响起掌声 ?

作者:刘慧

近日,府谷县人民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刁某等10人涉嫌非法买卖爆炸物一案时,府谷县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10名被告人全部出庭受审。庭审后,旁听席的30多名旁听人员向公诉席发出阵阵掌声,这到底是为何呢?

庭审过程中,当庭查明被告人李某在火工品数量不能满足正常生产所需的情况下,向被告人刁某购买火工品。本案中的另几名从犯均属于隐名股东,不参与日常生产管理,仅参与了同意购买火工品的内部股东会议,检察官结合几名从犯的犯罪情节、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情况,当庭向被告人释法解读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检察官结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指导意见》当庭宣读了公诉意见书、量刑建议书,对几名被告人的量刑予以从宽从轻,赢得了被告人、辩护律师、三十余名旁听人员的阵阵掌声。被告人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表示认可,旁听人员认为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了司法公正,实现了最佳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通讯员 刘慧)

(编辑: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