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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新区审判庭:辗转调解纠纷路 一朝和解泯恩怨

作者:朱婷 李成龙

早晨,铜川市耀州区人民法院新区审判庭刑庭法官付艳艳匆匆赶到办公室,换好制服,整好案卷,准备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这起案件的被告人与被害人为多年邻居,双方因琐事发生口角继而引发打架斗殴,在多方尝试调解而矛盾不断升级的情况下,如何保护好被害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落实好刑法罪刑相适应的刑事政策,修复被害人与被告人之间邻里、亲属和睦关系,是该案件承办法官一直思考的问题。

修渠起纠纷 斗殴致轻伤

2020年3月,在被告人陈某平家门口道路上,其与被害人陈某国因路面排水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打架,致被害人受伤住院治疗。经鉴定,被害人属轻伤二级。

6月,被告人因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铜川市公安局新区分局刑事拘留。8月,耀州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陈某平犯故意伤害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辗转奔走忙 不负有心人

承办法官在查阅案卷过程中发现,本案起因于邻里纠纷,被告人与被害人亦有亲属关系,但前期经过公安、检察机关的调解,双方并未就矛盾化解达成一致意见。

若单纯的进行法律判决,只会进一步激化邻里间的矛盾、加深双方亲情隔膜。为此,承办法官四处奔走,辗转于村委会与邻里亲属之间,深层了解案情,深挖二人基本情况和矛盾根源,了解到该起案件中被害人对双方矛盾的升级亦有一定过错,被告人家中有两名未成年子女,家庭负担较重。而两人之间矛盾的反复升级,存在很大的赌气成分。

调解化矛盾 相逢泯恩怨

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一次次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陷入僵局的案件终于出现了转机。

在公开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当庭:“爷,我错了,求您把娃原谅了”,真诚道歉的声音打动了被害人冰冷的心,被害人当庭表示谅解。被告人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真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达成协议,被告人当即履行。同时,被害人面对法官,表示对矛盾纠纷的处理很满意,向法庭呈交了书面谅解书,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平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目前该案已生效。

庭后,旁听群众谈及到此案的审理时,主审法官付艳艳表示:“有些案件繁琐并不复杂,但需要承办法官多一些耐心,在尊重法律的基础上多一些人情味,即便是多花些时间和精力而不确定结果如何,也会尽力而为、全力去化解,因为司法为民是我们的法院人的初心!”(朱婷 李成龙)

(编辑:许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