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米脂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艾拂晓带领着执行局4名干警在延安铁路公安处米脂站派出所的全力配合下,将规避执行的“老赖”辛某,堵在了由西安方向开来K8204次列车上,并依法对其进行强制传唤,带回米脂法院,为“亮剑·2020”专项执行行动增添了有力的一笔。
2014年6月至今,辛某在米脂县人民法院涉执行案6件,案件标的共计近300万元。米脂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将被执行人辛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因辛某“抛家舍业”,隐匿行踪,执行法官经多方查找,均未发现下落。且法院通过仔细调查发现,辛某名下的资产均有抵押权,穷尽执行措施后,再未发现无可供执行财产,遂依法对案件裁定终本结案,并上报相关部门对其进行临控、悬赏等执行措施。
12月29日晚23时,艾局长接到线索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辛某于当日从西安乘坐K8204次列车到榆林。艾局长立即上报院领导,并立即联系当地铁路公安处核查辛某乘车信息,线索属实。即刻制定在列车经过米脂县火车站停车2分钟的间隙期间,对辛某依法执行强制传唤、带离等紧急执行预案,并调动执行干警4名,出动警车1辆,及时与米脂站派出所干警对接案件处置方案及交换意见,确保此次抓捕安全顺利完成,并通过车站派出所与辛某所乘列车乘警取得联系。就此车站派出所民警与当次列车乘警及执行干警组成“联合执行组”。乘警根据票次线索中显示的信息锁定了辛某位置,并时刻密切观察辛某的举动,防止其中途下车。北风呼啸,在这寒冷的夜里,铁路公安处干警、乘警与执行局艾局长保持紧密联系,其余执行干警在米脂县火车站进行布控,迅速高效地开展执行行动。
凌晨5时30分,列车驶停在米脂县火车站,在列车站台上早已等待多时的执行干警与铁路公安处干警依次登上列车,在乘警的协助下,核实辛某身份,在不到2分钟的时间里将辛某完全控制,辛某顿时面慌失色,却已难逃法网,执行干警给其戴上了手铐当即带回米脂县人民法院。至此,在延安铁路公安处米脂站派出所及K8204次列车的乘警大力配合协助下,此次联合执行行动圆满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