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赢青山、蓝天保卫战,长武县自然资源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责,印发了《“蓝天、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细化了工作任务,制定了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凝心聚力打赢青山、蓝天保卫战。
加快损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原则,认真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工作,落实矿山企业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主体责任,一是要求各煤矿企业编制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2020年度实施计划》,设立了基金专用账户,严格按照《陕西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基金实施办法》规定,提取与使用基金。今年以来,长武县亭南煤矿煤矸石自燃治理工程、矸石山烂渣坝与排水渠工程、磨子河流域恢复治理工程,胡家河煤矿烂渣坝与排水渠工程,胡家河煤矿与孟村煤矿临建区土地复垦项目,高家堡煤矿、亭南煤矿、孟村煤矿、胡家河煤矿地下水监测井项目已完成,复垦土地面积320余亩;高家堡煤矿矸石山烂渣坝治理工程正在施工。二是要求各砖瓦粘土企业精心编制了《砖瓦用粘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土地复绿方案》,严格落实土地复垦计划等重点任务,全县3家砖瓦粘土企业对已采区域进行了土地复垦平整,生态恢复面积28.42亩,并在恢复后的地面播撒草籽进行复绿。三是要求砖瓦粘土企业在取土区平台边坡、上下修建截屏排水沟约100米,减少雨水对场地及边坡冲刷造成的水土流失;四是对企业内部道路、成品砖瓦堆放区进行了全面绿化,办公区域修建了花园,厂区周围栽植了绿化苗木,共栽植树木1970棵,场内绿化面积2.86亩。同时,扎实开展废弃露天矿山复垦整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占补平衡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3号)要求,长武县成立了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的增减挂钩工作专班,对全县废弃、淘汰的11家矿山企业进行了现场踏勘,分析了土地、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状况,确定了废旧露天矿山复垦整理实施方案。今年以来,对全县11家废旧露天矿山进行了复垦整理,项目涉及面积486.15亩,复垦净增耕地面积约400亩;对全县7家废旧露天矿山进行了项目转型,转型后的项目分别为3家光伏发电,1家木材加工,1家练车场,2家养殖厂,共恢复面积308.1亩。
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创建情况。为推动矿业绿色发展,加快绿色矿山建设,长武县自然资源局积极引导矿山企业充分认识建设绿色矿山是矿山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激发和鼓励企业积极主动创建绿色矿山,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长武县亭南煤矿、高家堡煤矿已遴选国家级绿色矿山,胡家河煤矿、孟村煤矿、长武西华环保建材有限公司、长武佳润煤矸石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分别编制了《绿色矿山建设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目前,矿山企业已完成自评工作,第三方评估工作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照招标程序,正有序开展。
积极推进砖瓦粘土企业扬尘和无组织排放管控。安排县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充分调研、征求意见,制定印发了《长武县进一步推进砖瓦行业污染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工作任务和目标举措,确保整治工作高效完成;督促各矿山企业完成了脱硫塔提标改造工程,落实治理措施,确保砖瓦行业按期达到《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6/941-2018)限值要求,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督促各矿山企业购置了垃圾清扫车、吸尘车、防尘雾炮机,建成了出入车辆冲洗台及防尘喷淋等设施;督促各矿山企业完成了矿区永久性道路、工业场地的全面硬化,矿区所有裸露地面和道路两侧全部绿化,“两化”率达到了100%;督促各矿山企业在矿区四周安装了防风抑尘网,确保厂区所有堆放物围挡覆盖到位,物料、废渣全部入库封闭存放,对物料输送过程中的产尘点也采取有效措施,实行全过程抑尘;督促各矿山企业初步建成了扬尘在线监测监控设施,并与县自然资源局监控平台实现连网,确保正常运行,努力做到矿山污染监测防控无死角。
下一步,长武县自然资源局将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工作。按照“谁开采、谁治理”、“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结合“二合一”方案与恢复治理及土地复垦年度计划内容,加快矿山环境恢复治理进度并定期督导检查。加快绿色矿山创建工作,尽快开展第三方评估工作,争取2021年度全县胡家河煤矿、孟村煤矿进入陕西省绿色矿山名录库系统。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企业法人明确主体责任意识,最大限度的控制本系统环境污染的源头。(王赛妮 董悦 程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