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某甲生前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借款,约定了利息和借款期限。在借款尚未清偿完毕,邢谋甲因故去世。申请执行人遂将邢某甲的遗产继承人起诉,要求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义务。后经法院判决,由被执行人许某、杨某、邢某乙、邢某丁在继承邢某甲的遗产范围内向申请执行人偿还借款本金96500元及利息。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依法采取了查控措施,对邢某甲、许某、邢某乙名下的一栋房产进行了查封。被执行人许某多次电话哭诉,认为法院不应执行他们,邢某甲没有任何遗产,他们没有继承被继承人邢某甲的遗产。被执行人杨某认为,其本人已另嫁他人,其本人也没有继承遗产,无还款义务。执行人员在了解到被执行人的想法后,没有就案办案机械执行,依法处置房产。
为了彻底解决矛盾,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执行人员另辟蹊径,寻找案件的突破口。执行人员在了解到被执行人许某的女儿是一名律师后,便与其取得联系,向其详细介绍了案件审理及执行的经过,让她帮家人解决,并表示法院可以做申请执行人的工作,让其在利息方面做出让步。许某女儿认真考虑后,同意了法院的执行意见。执行人员遂耐心的向申请执行人做思想工作,从情讲到法,又从法谈到情,让她放弃部分权利,若同意被执行人定会有动力并想尽办法筹钱还款,同时自己的权利也能立即实现,对双方来说不失为一种好的解决办法。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在执行人员的多次电话和解下,终于达成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许某一次性偿还借款90000元,申请执行人对其余部分予以放弃。翌日,被执行人许某就将案件标的全部履行完毕。案件执行结束后,申请执行人王某在得知被执行人因病在家休养时,主动购买了水果和牛奶予以看望,双方当事人之间因债务所产生的矛盾彻底消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实施以来,柞水法院执行局组织干警迅速学习善意文明执行的重要意义和精神实质,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办案中用细用活善意文明执行,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应有的贡献。(通讯员:贾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