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泾阳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杨望芝法官审结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助受害者顺利拿到了赔付款。
案情看起来比较简单,原告驾驶半挂车因操作不慎驶入路边耕地中受伤,原告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原告住院13天,共花费医疗费1万余元,后鉴定为十级伤残。事故车辆在被告处投保有车上人员险,现原告以保险纠纷起诉被告要求在保险范围内赔付各项损失。
问题在于原告并非车主,且其并未起诉车主。由于本案案由为保险合同纠纷,所以只有保险利益人才能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庭审中,原告称其为车主雇佣的司机但无法举证,被告对事故无异议,但提出使用该险需征得投保人(本案即车主)同意,同时申请将车主追加为本案第三人。庭后杨庭长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得知,因为此次事故原告与车主关系闹得很僵,现原告联系不到车主,被告处也只有车主之前填写的投保信息,联系电话无人接听,几次邮件投递均显示无人退回。
难道要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了?杨庭长认为此举不妥,原告毕竟是受害者,如果雇佣关系属实,那势必会增加当事人诉累,甚至会让普通百姓觉得理赔难、维权难,降低司法公信力,但年关将至,每个法官都忙得无暇分身,去户口登记地寻找车主费时费力且大概率找不到人。
经过仔细梳理整个案件,杨庭长发现事故发生后是由车主去交警队处理的,想到或许交警队会有相关询问记录,杨庭长决定去试试,兴冲冲跑去结果一无所获,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杨庭长前往车主户籍登记地,果然家中无人,好在村干部热心,得知杨庭长一行人来意后,拐了几个弯才打电话联系到车主本人,杨庭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终于说服车主前往法院配合查明事实。
原告非常感动,拿到赔付款后再次感谢杨庭长:要不是杨庭长不辞辛苦、劳心劳力,我不可能这么快就拿到赔付款,真是为群众着想的好法官。杨庭长摆摆手:不用客气,除了公平公正,我能做的就是让每一份判决有温度。(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呼超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