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范法官,一心为民,公正高效办案,让我们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近日,当事人徐某将一面“正气浩然,为企护航”的锦旗送到汉中市西乡县人民法院北区中心法庭范湖胜法官的手里,以表达其感激之情。

2015年至2016年期间,被告严某在原告徐某处购买石材,双方结算后严某一直未支付拖欠的石材款,徐某多次催要无果,遂将严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受理后,承办人范湖胜法官及时了解案情,多次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被告严某辩称因石材交易行业惯例是先款后货不存在拖欠货款的情形。经开庭审理,合议庭根据当庭依法举证质证的证据和查明的事实,最终依法判决被告严某向原告徐某支付石材款15万余元。被告严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维持原判、驳回上诉。
判决生效后,原告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西乡法院执行局依法为其将全部货款执行到位。为了感谢范法官主持公道、维护正义,他专程到北区法庭为范法官送上锦旗,也就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王晶 记者 张大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