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新疆霍城县公安局梁三宫边境派出所接辖区群众报警称,在自家田地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鸟。
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经初步判断,这只大鸟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鹰隼,于是民警小心翼翼地将其带回派出所,安置在掏孔纸箱内精心照料,按时喂养精肉和清水。与此同时,及时与当地森林公安取得联系,请专业人员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实施精准救助。
目前,这只鹰隼正在接收专业人员精心饲养,等伤情好转后将第一时间放归自然。
霍城县公安局梁三宫边境派出所副所长李苏锋说:“通过初步了解,这个鹰隼未发现身上有明显的外伤,可能是冬天天冷,食物短缺导致体力不支,无法正常活动和飞行。然后联系森林派出所进行救治完成后进行放生。我们呼吁辖区的群众及时发现野生动物有受伤的,进行救助和保护,共同爱护我们的家园。”(彭祥明 马明瑜 赵学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