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接到一通“特殊”的电话,对方是一个月前案件的被执行公司,其主动要求还清欠款,让执行法官将其公司从失信黑名单上删除。
案件要从2020年5月9日说起,申请执行人梁某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自己与被执行公司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请求法院强制执行生效判决中判处的保证金、借款、建设费、利息等共计86万元的欠款。
案件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公司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及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令等相关材料,要求其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第一时间冻结了刘某银行账户的资金并向其告知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严重法律后果。但被执行公司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种种借口,始终没有还款。后来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查询公司名下车辆及银行存款信息,却一无所获,执行法官将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纳入失信黑名单。
案件执行半年后,穷尽执行措施依然没有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无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但依然没有解除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的黑名单限制。
没想到结案一个多月之后,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主动打来电话承诺一次性给付所有欠款,请法院将其从黑名单上删除。“因为上了黑名单不仅公司业务受到了影响而且日常工作中银行、信贷等各方面也受到了限制,实在不方便。自己虽然没多少钱但是哪怕东平西凑也要把钱还上,只求法院能尽快将公司从黑名单上删除”某城市建设有限公司法人急切的说道。(董士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