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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到位120万元 乌市头区法院高效执行 为民营企业发展护航

作者:司宇 热合木江·热希提

“太感谢你们了!没有法院执行干警的辛苦工作,我们不可能这么快就拿到钱……”近日,新疆某智能门业有限公司将一面写有“高效的执行楷模、为企业不辞辛劳”的锦旗送至新疆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手中,为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切实维护合法权益,依法公正高效执行,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点赞。

新疆某智能门业有限公司是一家高新技术企业,近年来一直效益良好,每年营收额高达千万元。在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湖北鄂州某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拖欠新疆某智能门业有限公司价值120余万元设备及工程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巨额债权却兑现不了,对新疆某智能门业有限公司来说,犹如釜底抽薪。2020年11月9日,新疆某智能门业有限公司向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司法作为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是法律给予民营企业的最终救济,也是民营企业家困境求生的希望。”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严格贯彻落实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高效、慎重执行,切实助力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对本案经过仔细梳理后,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湖北鄂州某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没有任何可执行的财产,银行账户中只有几元钱,查询被执行人注册地后,也没有发现任何财产,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执行的路上虽然查人找物难,但相信一定会有突破口的。”执行干警又第一时间联系申请执行人新疆某智能门业有限公司的代理律师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在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以后,认为被执行人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监狱可能存在第三方债权,执行干警立即向院领导汇报了案情,对案情进行合议以后,执行干警于2020年11月20日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监狱送达通知书。

因疫情防控原因,执行干警先后三次前往监狱都无法送达文书,也无法进入监狱。后又通过多次联系终于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监狱财务科科长取得有效的联系,科长表示他们有一笔工程款项需要支付给湖北鄂州某建筑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干警明确告知其科长该笔款项不能支付给被执行人,其科长在看完通知书之后表示确实存在到期债权,但支付与否需要会议讨论,后期会议结果会联系法院。

“资金链是一个企业的鲜血,只有资金的良性循环企业才能运转。”执行干警一直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监狱财务科科长保持联系,经过两天的焦急等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监狱表示可以将这笔到期债权支付于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一直未出现的被执行人得知此事后,害怕以后会影响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某监狱的合作,于2020年12月1日主动至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协商并表示自己不该躲避法院执行,愿意配合将全部执行款120万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

申请执行人新疆某智能门业有限公司表示,能拿到这笔案款实属不易,此案能够尘埃落定全靠法官对案子的付出与努力,特别感谢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司宇 热合木江·热希提)

(编辑:陈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