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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积案执结完毕 当事人拿到劳务费

作者:董士瑶

涉民生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新疆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加大对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上个月顺利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该案曾在2018年1月立案申请执行过,历时2年,当事人终于拿到了1万余元的劳务费。该案标的额虽小,但是执行过程却历尽千辛。

申请执行人曹某与被执行人王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根据2018年1月8日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7)新0121民初12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判令王某支付曹某12000元的劳务工资。标的额不大,但王某却迟迟拖延不给,2018年4月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乌鲁木齐县法院立案受理,执行案号为(2018)新0121执119号。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以及纳入失信、限制高消费令等相关材料,要求其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第一时间查询了王某名下银行账户的资金、车辆、房产等,并多次电话联系王某到法院。但王某却置之不理,于是法院依职权对其进行了司法拘留。

15天之后,王某承诺待自己另一起案件结束自己拿到钱后立马如数还上曹某的钱。执行法官相信了他,但是王某却人间“蒸发”。执行法官到其住所地实地走访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最终因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

案件虽然结案,但是法院的执行却没有停止,执行法官不间断的与申请执行人联系,询问是否有王某的线索并不断关注网络查控系统是否有反馈,这两年时间里,从未间断对该案的关注。终于在今年11月份,执行法官发现了王某的踪迹,执行法官立即向局领导汇报了案件情况。

2020年11月,法院恢复立案后的第一时间,执行法官通过微信联系王某,得知王某现在吐鲁番市打工,一时不能到法院。于是执行法官通过微信为其做思想工作,让其将12000元案款分3次转账过来,最后执行法官把案款送到曹某的手上。两年积案顺利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曹某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劳务费。(董士瑶)

(编辑:陈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