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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阳公安“三项措施”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作者:张春苗

今年以来,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以建设“法治公安”为目标,以提升队伍执法能力为抓手,强化“三项措施”,全面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执法水平。

坚持学考练,执法队伍植入“新内核”。一是坚持常态“练”。坚持“面向实战、注重实用、突出实效”原则,聚焦执法短板弱项,“把脉式”诊断,“点穴式”练兵,先后组织开展执法培训、法律讲座、基础业务测试、参与旁听庭审、案件辩论赛等练兵活动10余次,夯实法律基础,全面提升了队伍执法能力水平。二是坚持激励“考”。制定出台了《关于鼓励民警参加法律专业等级考试提升执法水平的实施意见》,将参加执法资格、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作为提升民辅警执法能力的有力抓手,并与职级晋升、立功受奖、奖金发放、岗位调整等挂钩。今年分局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15人,位列全市第一。对4名取得“双证”、13名取得高级执法资格的民辅警分别报请了个人三等功和嘉奖。三是坚持专业“精”。做大做强法制专业队伍,在全局范围内挑选法律素养高、执法能力强、法律业务精等专业人才充实到法制队伍,持续做优警种。建立了法律人才库,将全局60名通过高级执法资格和司法考试的民辅警纳入法律人才库,形成了良性的法律人才储备梯队。

严把审核关,执法监督加装“新滤网”。一是坚持流程化监督。强化源头监督,严把受立案关口,认真落实“三个当场”“四个必须”规定,今年以来共巡查监督行政案件2831起,刑事案件1905起,警情录入及时率达99.94%,案件及时率99.71%。落实刑事案件“两统一”制度,强化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实现全闭环监督把关。实行“日巡查、周通报、月考评”机制,共编发周通报34 期,通报执法问题177个。二是坚持精细化评查。抓住执法评查的“牛鼻子”,组织法制大队对全局各类案件及信访、纪检案件进行了全面评查检查,严格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结合行政复议、刑事复核及国家赔偿案件工作,深入开展自查整改,提升案件质量,25起复议、复核、国家赔偿案件基本维持,10起诉讼案件保持较高胜诉率。三是坚持透明化执法。推行“阳光执法”理念,依托互联网“阳光警务执法办案公开平台”,指定专人负责,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案件,增强执法透明度。今年以来,阳光警务平台访问量964869次,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919份,公开率100%;回访反馈群众投诉案件4起。公开了“局长直通线索举报平台”二维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共受理并办结群众反映线索10余条。

做强软硬件,规范执法设置“新编程”。一是健全执法管理制度。针对存在的执法问题,因地制宜,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交警办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案件的相关规定》《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规定》《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常用司法解释汇编》《办理跨境赌博刑事案件法律政策汇编》等规章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了执法行为,做到统一规范、有章可循。建立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会商研判制度,先后组织法制部门、法律顾问及检察机关召开案件联系会议30余次,确保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准确。二是推进办案场所建设。加大协调力度,做强经费保障,加快推进市、区两级执法办案中心建设进度,已完成了主体工程建设。规范了各单位办案场所硬件设施和台账建设,落实专人负责制度,从严管理,从严要求。纪检、法制持续对办案区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纳入考核。三是规范办案系统应用。严格落实执法办案全流程网上办理制度,规范了受立案、证据上传、采取强制措施、移送起诉等各个环节的操作流程,各项指标达到100%。采取集中授课、观摩交流、点对点培训等方式,先后多次组织开展了办案系统、执法记录仪和讯(询)问视频录制等操作培训,确保办案民警熟练使用、熟悉流程。(张春苗)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