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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零距离 礼泉法院赵镇法庭运用平台化解劳务合同纠纷

作者:张熙 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肖艾

近日,礼泉县赵镇法庭积极运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王某一直从事装修行业,2017年3月王某通过侄子的介绍认识了同做装修生意的被告邵某,王某经与邵某商谈约定,2017年4月开始,由王某在多米网吧给被告邵某做木工装修,王某2017年5月20日顺利完成木工工期并交工邵某,邵某支付给王某部分工资,剩余1.7万余元未支付。后经王某多次向被告催要,被告一直未给付余款。2018年7月6日,原告又一次找到被告催要余款,被告向原告出具欠条一张用以证明其欠王某劳务费的事实。但此后仍拒绝支付余款,王某遂将邵某诉至法院,请求邵某支付劳务费17000元。

“我人在外地,临时有急事,没办法赶回来,不能按时参加庭审,这该怎么办?”这是赵镇法庭办案人员在庭前接到来自被告邵某的电话。“那你愿意通过微信登陆调解平台进行案件调解吗?”办案法官询问道。“当然愿意,希望与王某调解,这样最好了。”被告连忙答道,办案辅助人员随即组织双方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展开案件“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通过微信小程序登陆人民调解平台,在人民调解平台上认证当事人身份信息,并由承办法官邀请原、被告双方进入视频聊天,三方通过视频方式进行调解沟通,邵某对欠劳务费事实及金额无异议均认可,对王某提供的证据欠条一张也进行了认可。经承办法官耐心劝解,同时依据事实情况和法律,提出可行性方案供双方考虑。经过反复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原告王某自愿承担诉讼费用,被告邵某从2020年11月起至2021年3月止每月25日前分期偿还原告劳务费17000。

原、被告通过人民调解平台对调解笔录、调解协议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随后承办法官立即制作调解书,第一时间将民事调解书邮寄送达至原被告手中。就此,一起劳务合同纠纷圆满得到化解。(张熙 记者 郭朝霞 通讯员 肖艾)

(编辑:许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