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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欠钱不还 亲母女对簿公堂

作者:薛兆瑞 张大鹏

母亲将养老钱借给孩子还债,却没有打借条,女儿多年未归还,这钱法院能支持吗?近日,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母亲起诉女儿的民间借贷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女儿主动归还母亲借款1万元。

多年前,陈某向母亲李某提出借款2万元还外面的欠债,李某心疼女儿,便将一张2万元存单交给陈某,想着陈某是自己的亲生女儿,所以当时未索要借条。后李某需要用钱,便要求陈某归还借款,但陈某总是推拖,十余年过去,陈某仍未还款。李某遂一纸诉状将亲生女儿起诉至汉台法院。

因考虑双方当事人特殊亲属关系,办案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对该案进行调解。在案件调解中,陈某表示借款2万元属实,但早分两次将借款还清,并多还一部分利息。母女双方各执一词,但均无法提供借款或还款证据。办案法官以亲情感化说服双方各让一步,在女儿陈某主动归还母亲借款1万元后,李某撤回了起诉。

法官说法:在日常生活中,亲属朋友间涉及的经济借款,最好用书面方式写明款项性质,若民间借贷当时没有借条的,可事后进行证据弥补,比如款项通过银行转账、事后要求对方补写借条或通过在场证明人书写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不要为了“面子”不索要欠条,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会导致无法维权。 (薛兆瑞  记者 张大鹏)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