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央法院汉城人民法庭王冬青法官用时2个多小时,让一起1年前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向法官致谢。
2019年11月,被告洪某借用张某的汽车驾驶时,与原告郭某骑行的两轮电动车相撞,导致两车受损,郭某及其孙女受伤。交警部门认定:洪某和郭某负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郭某经过4次转院治疗,住院长达55天,诊断为:颅内出血右侧基底节,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左侧锁骨骨折,经鉴定为伤残四级,已花费医疗费5.9万元,且仍需后续治疗,但洪某仅垫付了3万余元。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郭某诉至未央法院。
法官阅卷后了解到,洪某驾驶的车辆仅投保了交强险。考虑到原告仍需后续治疗,为妥善化解纠纷,让其早日拿到赔偿款,法官从情理法多角度做调解工作,耐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保险公司赔偿原告12万元,洪某赔偿原告36万元。原告孙女的医疗费赔偿事宜也一并处理。
法官提醒,车祸猛于虎,驾驶需谨慎。外出时,驾驶员和行人都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出行。同时,车主们要为车辆足额投保,切莫因小失大,最终得不偿失。
汉城人民法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切实减轻了群众诉累,促进案件事了人和。(刘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