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汉中市佛坪县法院民庭深入岳坝镇栗子坝村巡回办案,充分运用“群众说事、法官说法”便民机制成功调处了一起婚姻家庭纠纷。

原告徐某结束其第一段婚姻后,经人介绍与被告雍某认识并谈婚,双方于2011年1月10日在洋县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徐某带着与前夫所生孩子前往雍某家共同生活,结婚第二天晚上便因琐事发生矛盾,徐某一气之下离家出走,期间偷偷返回将小孩也带走。双方至今已分居近十年,基本再无任何联系。
承办法官给被告雍某送达了应诉材料,雍某异常气愤,并表示拒不到庭应诉。法官多次打电话安抚雍某的情绪,通过耐心劝解,雍某最终同意应诉,但表示家离县城较远,近期一直在某工地务工,也请不准假。法官决定通过巡回审理的方式,将法庭搬到雍某务工工地附近的栗子坝村村委会。通过法官细致释法解惑,雍某觉得形式上的婚姻关系已无任何意义,也不愿再反复纠缠,同意与徐某解除婚姻关系,徐某也当场自愿给付雍某3000元人民币表示补偿,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这起婚姻纠纷得到妥善化解。(张培晨 晏鹏记者 张大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