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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伤痛无情 司法为民暖心 --富平法院执行法官送案款上门

作者:张建锋 苏星辰

“感谢法官,不仅把钱要到了,还亲自把钱给我送到家里,辛苦你们了!”11月2日,面对上门送执行款的渭南市富平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行动不便的张某连声道谢,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2019年12月23日,王某像往日一样骑着摩托车去上班,然而让王某没想到的是,就在这个平常而普通的早晨,一场飞来横祸打破了两家人平静的生活,王某撞上了路边行人张某,致张某受伤的道路交通事故。经过交警部门认定,事故由摩托驾驶员王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造成张某腿部和腰椎两处十级伤残。

为索要赔偿款及治疗费用,张某将王某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和驾驶员王某赔偿张某各项损失共计15万元。判决生效后,保险公司依照判决在保险限额内赔偿张某各项损失10万元。但王某的5万元赔偿款却迟迟未履行。张某在多次追偿无果的情况下,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局副局长牛文良接案后,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当面告知其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还有可能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对其今后的生活产生诸多不利影响。与此同时,牛文良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依法查询王某的财产情况,查询到王某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但为了破解执行难,化解双方的矛盾纠纷,执行法官及时联系被执行人王某前往申请执行人张某家中开展调解。在为双方做思想工作时,了解到被执行人王某是个年轻孩子,无积蓄,家庭困难,这笔赔偿款对于他来说确实是大难题,同时,申请执行人张某因交通事故造成身体伤痛却得不到应得的经济赔偿,心中满是怨气。执行法官从乡亲和睦的角度出发,劝导双方设身处地为双方着想,希望双方能够互谅互让,争取达成和解。11月2日,在富平法院执行局谈话室里,被执行人王某把从亲朋好友筹集到的4万多元和解案件款交到执行法官手中。执行法官牛文良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张某行动不便,便主动上门送执行款,于是便出现了开头那感人的一幕。(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苏星辰)

(编辑:张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