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奇台县法院通过互联网法院“线上开庭”调解了一起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事情的起因于2016年,原告张某在被告位于奇台县吉布库镇三十户村工地上驾驶车辆拉运水泥,工作过程中,原告张某左手被压在搅拌机拖轮下受伤,后原告张某将被告诉至奇台县法院,法院做出判决后,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了和解,并就相关还款事宜于2018年1月2日被告向原告出具了欠条一张,但当原定的还款期限到了后,原告多次找被告索要欠款,被告均已种种理由推脱至今未付,万般无奈之下,原告张某只得再次诉至奇台县法院。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措施要求,奇台县法院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立即着手联系原被告双方,通过互联网法院“线上庭审”的方式,调查、举证、质证……终于让这件历经四年之久的案件有了结果,双方达成协议,于2021年5月30日前由被告将所欠款46645.9元悉数还给原告,如若被告不能按照调解协议约定时间给付欠款,被告将自动承担利息11894.7元。
截止目前,奇台县法院通过“互联网+司法”累计网上立案一百多件,网上开庭四十多件,网上调解五十多件,为疫情期间全县各族群众提供了公平公正的司法服务。(袁婷 樊玉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