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年迈90岁的老人秦某来到渭南市合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了解到:秦某生育四子两女,老伴已故多年,小儿子留下一子后也不幸去世。近年来,秦某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子女赡养其不尽人意,尤其是三儿子更是将其往外赶,自己生活没有着落。援助中心立即指派了陕西奥达律师事务所办案经验丰富、敬业负责的雷小娟律师承办该案。
雷律师了解了案情,经过调查取证,详细掌握有关情况。法院决定该案在秦某所在村开庭审理。经过雷律师的据理力争,一审法院判决五个子女每人每月给付秦某赡养费150元,二儿子、三儿子返还给秦某领取的国家各项补贴款及承办地。一审判决后,三儿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援助中心指派雷小娟律师和赵延红律师继续为秦某提供法律援助。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过不懈努力,两位律师最终维护了老人的合法权益。目前,该案已进入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每个人都有老的时候,要善待父母,不要到子欲养而亲不待时空留遗憾。(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赵延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