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22日上午,渭南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该市生态环境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樊棣通报了2020年上半年全市环境质量状况,市生态环境局水生态环境科副科长李军、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王建炜答记者问。

据樊棣介绍,上半年,全市11个县(市、区)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126天,同比增加30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5天,同比减少12天。中心城区优良天数116天,同比增加27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9天,同比减少14天。全市11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由好到差依次是白水县、澄城县、合阳县、潼关县、大荔县、蒲城县、华阴市、华州区、临渭区、富平县、高新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19.5%;全市11个县(市、区)降尘平均值为6.5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9.7%。中心城区降尘平均值为5.4吨/平方公里·月,同比下降18%。;全市降水pH值范围为5.8~6.4,未检出酸雨样品(pH值小于5.6的降水样品)。


全市河流水质总体良好,渭河干流入境沙王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出境吊桥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渭河支流沋河张家庄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标准。洛河出境王谦断面水质达到Ⅳ类标准。徐水河小曹河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标准。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市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功能区声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李军介绍到,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离不开各级政府的支持、各职能部门的配合,作为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推进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督办实施水治理重点项目、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黑臭水体专项执法检查、积极谋划“十四五”水污染防治,为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绘制了工作蓝图。
此外,根据监测结果,渭南全市15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均能稳定达到Ⅲ类以上水质,符合饮用水标准要求。下一步,该市还将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全面开展“万人千吨”(指供水人口达万人以上或日供水量达千吨以上)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和环境问题整治工作,确保农村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安全。

王建炜表示,进入六月份,空气质量改善形势普遍减缓,这与复工复产带来的综合性污染有关,但主要受臭氧污染影响。臭氧污染是影响夏季环境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是影响臭氧浓度的关键。对此,渭南市积极应对,邀请中省专家,召开云会议,对该市臭氧防治情况进行问诊把脉,根据专家建议及我市实际,印发《渭南市2020年臭氧污染管控工作方案》;初步摸清了重点区县及企业的VOCs的排放状况,同时对VOCs排放强度和特征进行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污染控制对策;严格依法监管、依法治理,不涉及关停、错峰生产、应急管控等强制性措施,严格落实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不搞“全覆盖”“一刀切”,积极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等活动,对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最大限度减轻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记者 张建锋 实习记者 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