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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人民需要的好法官

——记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张红见

作者:孙瑞

2020年6月19日下午,张红见应邀接受新疆新闻广播《法治进行时》栏目的采访,与听众分享了自己十多年来从事审判工作、如何办好一个个案件的故事。

2019年对张红见来说是充满收获的一年,他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办案标兵”并获得个人嘉奖,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2019年对张红见来说也是充满挑战的一年,他从工作了15年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调任乌鲁木齐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这是一个新的起点,亦是一个新的责任。

赤诚为民,廉洁高效是他的宗旨。2019年,张红见办理一起一方当事人是内地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庭审结束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担心法院会保护当地企业、影响公正判决,以送证据为由将一个装有现金的材料袋放到他办公室悄然离开。张红见得知后,立即给当事人打电话进行严厉批评并要求其立即取回。后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接到胜诉判决后,专门打电话对法院判决表示尊重和感谢。

勇于挑战,化解矛盾是他的目标。张红见印象较深的一起继承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非常紧张,可以说是水火不容、一触即发。张红见认真细致研究案情,抓住双方当事人的亲情基础,联合旁听庭审的原被告亲戚一起调解,分析利弊,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多次耐心细致的工作,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

伸张正义,传播法治是他的追求。张红见在法院工作十几年,没有豪言壮语,更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以公心处理每一起案件,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诚恳踏实做事,光明磊落做人,成功化解各类矛盾,赢得了群众的信任。

张红见表示,过去的荣誉已成过去,自己将一如既往认真办好每一起案件,接待好每一位当事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做一名人民需要的好法官。(孙瑞)

(编辑:许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