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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调委会带案下调 化解十年林权纠纷

作者:徐怀玉 记者 李煜

5月8日,商洛市柞水县瓦房口镇磨沟村夏某等13户村民终于拿到了被冒领多年的生态林补偿款。夏某激动的握着县调解委员会主任操和德的手说:“非常感谢你们专门从县上下来为我们调处纠纷,帮助我们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难题”。这是柞水县调委会带案下调的一个成功案例。

2020年4月以来,县司法局在全县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对全县的重点矛盾纠纷进行了认真排查梳理,根据排查出的纠纷特点和难易程度,逐一落实调处责任,将10件涉及人数多、调处难度较大的多年积案落实给调委会,要求调委会积极行动带案下调。磨沟村王某与夏某等13户公益林资金分配的矛盾纠纷就是其中之一。

调委会主任操和德在接到带案下调的工作任务后,首先从磨沟村的这个纠纷入手,立即组织调委会成员深入到磨沟村进行走访了解纠纷情况,认真收集相关证据。通过调查走访和有力的证据证实,该103亩林山中包括王某、夏某等14户的林山,因为2009年林权登记时工作人员失误,将其登记在王某一户名下。随后相关部门又根据林权证相继将2012至2019年的生态林补偿款3000余元全部打给王某账户。

在了解了案件经过和证据之后,老操先后多次上门耐心的给王某做工作,王某开始也以林权证登记在其名下,林山就属于自己所有,补偿款理所当然应该发放给他为由,不接受调解。随后老操拿出拿出了他们的调查证据,并从法律的角度为王某讲清了侵占公私财物、拒绝归还非法所得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在确凿的证据和法律的威慑之下,王某最终承认了该片林山不属自己一家所有,并同意归还其他13户群众2012至2019年的生态补偿款。最后在调委会的主持下,王某与夏某等13户群众签订了调解协议,将林山所有权和今后的生态林补偿发放事项进行了明确,同时,王某将不属于自己的3419元生态林补偿款当场分别退还给了夏某等13户群众手中。为了杜绝后患,老操积极与林业部门进行协调,对王某、夏某等14户的共有的103亩林山所有权进行变更登记,为这起矛盾纠纷画了圆满的句号。(徐怀玉 记者 李煜)

(编辑:许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