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行政庭担任庭长12年间,行政庭先后获得院机关先进集体10次,行政庭党支部获得标杆支部4次。2014年11月,行政庭荣立全省法院集体三等功,2015年4月,获得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2016年12月,获得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018年荣立全省法院集体二等功,他就是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法官周世安。
注重学习,善于调研。他在审判工作中,注重运用法学理论指导审判实践,他撰写的多篇论文和调研报告在国家级及省市级刊物上发表,获得不同程度的表彰奖励。自2010年以来,他先后负责编写了七期行政审判白皮书,分析梳理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发布典型案例30余例,为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的指导。

公正办案,勇于担当。周世安坚守审判事业30年,是法院系统的一位老兵。自2007年担任行政庭庭长以来,充分发挥排头兵的作用,带头审理大案要案。近年来,由于城市快速发展,因房屋拆迁、土地征收引发的案件日益增多,有的是群体案件,涉及人数众多,案情复杂,影响重大。2014年以来,他妥善审理了商州区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系列案、丹凤县宁西铁路二线房屋拆迁案、洛南县204所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案等一系列重大疑难案件,既充分维护了涉诉群众的合法权益,又有力促进和保障了国家和地方重大项目建设,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他审理的张某某诉柞水县政府林业行政登记一案被陕西省政法委评为全省十大优秀案例之一。审理的屈某诉商州区政府行政强制一案,入选陕西省8大典型行政案件之一。


服务大局,推动发展。行政审判工作与地方中心工作密不可分,尤其是在当地党委政府实施的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等重大民生类工程中,由于涉及被征收人重大利益,矛盾较为突出。为了规范行政行为,促进征地拆迁工作依法快速推进,既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又能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他结合司法实践认真调研分析,撰写了《关于棚户区改造征收补偿工作建议书》、《关于为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的意见》,积极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及时为政府和行政机关提供法律咨询和可行性建议,协调化解矛盾纠纷。这些好的做法,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也引起最高法院的关注,最高法院江必新副院长对商洛法院以抽象性司法建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做法作出重要批示,《在中国行政审判通讯》中刊登,向全国推广商洛经验。
2018年至2019年,商洛市在开展秦岭区域违建别墅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周世安被抽调工作专班,负责政策法务工作。他认真负责,敢于担当,创造性开展工作,他首先负责编印了一套涉及建筑领域的法律法规汇编,为大家及时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提供方便。其次对全市七县区摸排上报的所有违规建筑项目逐个查阅原始资料,搞清整个项目建设情况。从项目备案、土地审批、林地审批、规划许可、环境评价、水土保持、施工许可等各个环节认真研判。尤其是随同省委省政府工作专班进驻柞水县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他加班加点,忘我工作,针对每一个项目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合法合规的彻底整治意见,保证了违建别墅整治工作依法平稳有序推进,圆满完成了这一艰巨任务。

普法宣传,弘扬法治。周世安是陕西法院首批审判业务专家,也是商洛市普法讲师团成员,他每年都承担为市、县人民政府及主要行政机关法治培训任务,他运用大量鲜活的行政审判案例从司法审查的视角诠释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就如何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提高行政机关执法能力水平,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减少和预防行政败诉,提出对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2016年以来,面对商洛市棚户区改造中出现的征收拆迁方面的问题,他多次就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实务,操作程序以及如何依法查处被征收人突击违法抢建行为进行专题辅导,为行政机关依法及时查处行为人为了获得不法利益进行抢搭抢建行为提供了法律支撑。
周世安个人突出的工作业绩,先后获得多项表彰。2014年获全省法院调研先进个人;2015年荣立个人三等功; 2016年2月被授予全省审判业务专家称号;2016年4月被评为全市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2016年6月被评为全市优秀共产党员;2017年4月被评为全省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2017年9月被聘为商洛市“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2019年2月被评为秦岭地区违建问题整治工作特别优秀工作人员;2019年9月被评为全市十佳优秀法官干警;2019年11月被推荐为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两官一律”专家人才库人选和陕西省法学会专家人才库人选。(郭露 记者 李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