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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风险防范”菲格律师连线陕西新闻广播为公众普法

作者:宋三香 徐前

2020年3月1日中午12点到1点,陕西新闻广播开播融媒体直播特别节目《众志成城 战疫情》特别节目,直播开始后栏目组致电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九和法律服务团队宋三香律师,邀请宋律师连线,向公众普法,防范投资诈骗风险。

节目开播后受到听众的一致好评,对复工复产后投资者如何预防投资诈骗风险,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如今社会上常见的互联网金融诈骗手法有短期诈骗、庞氏骗局等形式,多是问题平台假借互联网金融之名,行诈骗集资“伪金融”之实,突破了监管红线,违规操作造成投资者巨额损失。那么,这些骗局主要有哪些套路,如何规避投资巨坑呢?且听专业的律师为您分析法律问题:

假象一:在全国各地设立或收购了大量或真或假的关联公司,打造一个庞大的实业网络假象,营造出一个巨大的商业帝国幻象,对投资人进行洗脑。

需注意:看清楚理财产品的回报率(不论是叫利息、利率或者分红等等),超过8%/年的,基本上都可以归于骗局,或者说是个骗局+赌局,一个正规经营的企业很难确保在除去企业所有经营成本的情况下还能承诺稳定负担超过普通贷款利率的融资成本,超过8%/年明显超过企业正常可承受范围。

假象二:给自己的吸金手段披上金融创新的彩衣。

需注意:诈骗公司可能会多地注册不同经营范围的公司相互配合投资或债权产品销售,甚至不惜重金在央视等平台打广告做节目、做慈善来获取公众信任,不要轻易听从销售人员的引导,盲目地签字转账。对于那些看不明白,内容复杂的宣传手册、协议书、承诺函、调查表之类的东西,一定要找专业人士帮你把关。切不要因小失大。

假象三:利用各种手段,成立多家公司相互配合,金蝉脱壳,受害者难以追偿。以下种种都是诈骗方式之一:

需注意:1)短期投资高额回报承诺;2)A公司签借款或投资合同指定B公司回购债权等;3)为投资者签署各种花样的承诺函;4)下线销售人员为投资者出具担保函等;5)转账账户与签署合同公司账户不一致;6)合同条款内容含混模糊、措辞不明晰等等

假象四:避开诉讼程序,异地公司指定异地管辖。

需注意:投资合同如果约定与投资者异地的仲裁机构管辖纠纷,可以确定不需再考虑投资,这是为了最大化投资者维权困难的约定,往往不为投资者察觉,一旦出现纠纷,投资者启动维权程序都面临往返费时费钱、异地生疏的窘困境地。

菲格律师提醒公众:面对越来越职业化的骗子们,除了加强自我保护之外,还需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常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投资之前,不妨多问问您身边的律师,避免掉入骗术升级的投资陷阱中。(陕西菲格律师事务所 宋三香 徐前)

(编辑:许晋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