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安康市镇坪县国土资源局紧扣市国土局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国土资源基础保障、支撑服务、综合统筹作用,为建设美丽富裕新镇坪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各项工作实现突破发展。镇坪县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命名。镇坪县国土资源局2012年至2016年农转征项目供地率位居全市第二,供地率为67.25%。搬迁工作前三季度均在全市追赶超越季度排名中名列前三。追赶超越季度点评排名位于经济管理部门前列。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前三季度达到优秀格次。2017年度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被县人大常委会授予办理先进单位,县级文明单位顺利创建。
移民搬迁任务全面完成。镇坪县国土资源局完成2016年度易地扶贫搬迁981户2781人。2017年422户1291人搬迁对象建设进度达到省、市要求,其中主体竣工297户,搬迁入住125户404人。按照“政府主导、园区承载、群众自愿”的原则,试点推进“兜底院+产业园”示范点2个,实现搬迁对象安居、就业、增收、脱贫目标。
夯实耕地保护强基础。按照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任务,县、镇、村层层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完成了6.71万亩耕地保有量和5.82万亩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县级土地整治规划工作通过省级评审,目前正在提交规划成果。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和县、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成果顺利通过上级批复。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2200亩,完成2018年4000亩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修改设计工作。2个总规模354.3亩土地开发项目完成设计、预算审核、招标,并开工建设。1个土地开发项目正在进行实地勘测工作。全县7个镇宅基地腾退复垦项目完成评审,其中5个镇进入招投标程序,2个镇启动建设。
提供用地保障促发展。该局制定印发了《镇坪县2017年度建设用地保障实施方案》,完成土地供应16宗,土地出让金1329.69万元,盘活存量土地40.8亩。2012年至2016年农转征项目供地率位居全市第二,供地率为67.25%。上报建设用地1个批次,报件合格率为100%,年度征地信息公开率100%。制定出台了《镇坪县土地统征储备管理办法》,配合拆除违法建筑3栋690平方米。2017年累计开展动态巡查95天(次)270余人(次),发现违法线索27件,立案查处27起,没收违法所得26.75万元。公开通报违法案件5起,向县级纪检监察机构移交问题线索5件、问责3人。
矿业管理稳步推进。该局开展矿山检查24次,排查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累计关闭县级发证矿山16家。完成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的培训工作,采矿权信息公示率100%,实地抽查率50%。完成矿山储量动态监管与年报审查工作。
努力提升防灾减灾水平。该局认真编制了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夯实县、镇、村三级地灾防治责任。完成应急演练56场(次)1310人,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42次,发现问题9起整改9起。成功应对2017年强秋淋降雨,紧急转移229户727人,地灾防治实现12年“零死亡”目标。新设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实现全覆盖。
不动产统一登记更加规范。该局完成不动产登记与中、省、市互联互通,成功接入国家级和省级平台,完成住建、国土不动产档案资料扫描移交工作。提前完成了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成果并上交省国土厅,选取华坪镇为农村房地一体土地确权登记试点。
2018年,镇坪县国土资源局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国土局各项决策部署,紧扣“打好脱贫攻坚、持续追赶超越,奋力建设美丽富裕新镇坪”主题,深入贯彻落实“12666”国土行动计划,真正做到“守土有责、管土负责、用土尽责”,为建设美丽富裕新镇坪提供更加强有力的国土资源保障。
搬迁惠民生。该局以“项目建设推进年”为主线,确保2018年307户969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于今年6月30日前达到入住条件,9月30日前全部搬迁入住。
统筹促发展。该局全面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确保全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71万亩、基本农田5.82万亩。持续做好平镇高速公路、招商引资和城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全面完成基准地价更新和新一轮征地补偿标准调整完善工作,全面启动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完成耕地补充200亩,完成旧宅基地腾退500亩。严查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确保全年新增建设用地及违法占用耕地比例低于15%。
整治强监管。深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该局将持续开展“三保三治”“超层越界”、开山采石等专项整治。严格矿业权审批,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督导工作,督促矿山企业做好地质环境恢复工作。
防灾促安全。深化巩固提升地质灾害高标准“十有县”成果,该局全面夯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指导各镇完成地质灾害应急演练66场(次),宣传培训1.6万人(次)。全年避灾搬迁核减地质隐患点不少于35处,避灾搬迁358人。
依法保权益。该局坚持便民利民、依法依规保护产权的宗旨,围绕深化农村体制改革制度,扎实推进移民搬迁安置社区不动产产权试点发证、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