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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县国土资源局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作者:记者 晓泊 通讯员 王文涛
发布:2017-09-20 来源:

9月20日,永寿县国土资源局在“周三学习会”上,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窦宏博主持会议,系统全部干部职工约70人参加会议。

会上,仇娟副局长逐条讲解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结合“旱腰带”废弃矿山复绿、砖瓦粘土企业整治及违法占用耕地乱搭、乱建、乱堆等国土工作实际,对环境保护基本制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重点解读。

窦宏博局长指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更明确,职责更清晰,处罚更严厉,作为国土人,我们既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更要充分认识到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于当前我们开展各项业务的指导意义和积极作用,要按照法律要求,思想上更加重视,作风上更加务实,方法上更加得当,特别是土地管理、矿山整治、移民搬迁等业务工作开展过程中,各相关股室及基层国土所要切实增强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促进县域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同步推进,为全面实现富裕、生态、人文、健康新永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记者 晓泊 通讯员 王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