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城固县被国土资源部授予“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荣誉称号,这是我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区。
近年来,该县认真贯彻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科学编制县、镇两级土地利用、矿产资源、土地整治、移民搬迁土地综合利用规划,合理确定用地结构及时序。坚持以“数质双升”为目标,逐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先后在上元观、董家营、龙头、文川等镇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综合整治土地5.69万亩。按照“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原则,组织申报宜农未利用地开发复垦项目73个,新增耕地9000余亩。扎实开展“旱改水”和“双退”调查评价,实地核实新增水田后备资源 4013.71亩。稳步推进耕地数量和质量、城镇建设开发边界、生态保护三条红线划定工作,确保全县52.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不突破。借助土地“双清”和闲置土地清理专项行动,研究处置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建、未供先用等各类土地48宗1461亩,并顺利通过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的例行检查。积极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空心村”综合整治试点,腾出农村1000余亩建设用地空间。制定出台《闲置土地处置暂行办法》等节约用地措施,统筹推进“工业企业向规划园区集中、农业用地向适度规模集中、农民居住向新型社区集中”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新进程。同时,借助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宪法日等活动载体,在全县范围内大力宣传和普及国土资源知识,积极营造依法管理和使用国土资源的良好氛围。据了解,对获得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称号的县市,国家将给予500亩建设用地指标奖励。
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由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达标评比表彰活动。经组织申报、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实地考核、第三方调查测评等工作环节,综合各方测评得分后,形成拟推荐的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名单和拟通报表扬的地级市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