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6年,国土资源部开展了第三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评选。经组织申报、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实地考察、第三方调查测评等工作环节,综合各方测评得分,西安市灞桥区被评为全国第三届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并于6月13日-17日在《人民网》《人民日报》《中国国土资源报》和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等媒体公示。
近年来,灞桥区以创建全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为契机,以完善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为目标,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妥善处理好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之间的关系,促进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迈上新台阶。
一是严格耕地保护,坚守耕地红线。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夯实保护责任。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复垦工作,对适宜开发复垦的未利用地、废弃砖瓦窑、旧村庄等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予以立项实施,作为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指标,确保占补平衡。
二是严格用地监管,完善供应机制。健全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共同参与机制。严格执行土地供应和利用政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大供地力度,加强批后监管,督促项目落地投资建设,做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储备报批出让工作,推进纺织城旧城区改造,拓展新的用地空间。
三是推进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行为。加强国土资源法律宣传,让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形成全社会共识。依法行政,按程序办案,严查快处,打击非法占用破坏耕地的行为。坚持预防为主,把动态巡查工作延伸到最基层,把违法占地消灭在萌芽状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