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陕西岐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挂牌成立,并发出了该县首本《不动产权证书》。这标志着岐山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组建工作已全面完成。
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认真落实政府机构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的重要举措之一。今年以来,岐山县认真贯彻落实省、市不动产登记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科学统筹,精心组织,及时将国土、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原来承担的全县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人员进行整合,成立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统一、运行高效、法治保障、方便企业和群众的不动产登记体系。
据了解,岐山县不动产登记局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运行后,将健全工作制度,规范业务流程,加快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减少办事环节,提高行政效能,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交易安全,便民利民惠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