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打官司不用跑法院,法官来家门口就帮我们把大事办好了。”2月3日,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未央宫法庭法官携带国徽与案卷走进未央宫街道青门新区社区,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在社区居民“家门口”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起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及指定监护人案件,为旁听群众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庭审现场,未央宫法庭承办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了“无民事行为能力”这一法律概念。随后,该庭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慎审查了司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并充分听取了申请人甲某、被申请人乙某近亲属及社区邻居的陈述。考虑到乙某与配偶甲某多年相互扶助的深厚感情,以及甲某作为第一顺位监护人的法定资格和强烈意愿,法庭最终依法宣告乙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其配偶甲某为监护人。
“司法审判不仅在于作出裁决,更在于修复关系、保障权益、传递温度。”庭审结束后,未央宫法庭承办法官结合本案,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认定、监护顺序及职责等规定进行了重点讲解,并延伸解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相关条款,引导群众强化法律意识,依法维护自身及家人合法权益。
“将法庭‘搬’到社区,用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审理案件、宣讲法律,不仅高效化解了家庭矛盾,也为基层工作人员和居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实践课,对社区治理帮助很大。”青门新区社区党支部书记感慨道。
随后,未央宫法庭法官与社区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乙某家中回访,实地查看其生活状况。“法律文书赋予了您监护人的身份,也意味着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法官向监护人甲某叮嘱道,“希望您能悉心履行监护职责,保障好被监护人的生活与医疗。今后如果遇到法律或实际困难,可以随时向社区或法庭寻求帮助。”社区书记也表示,已为该家庭启动结对帮扶机制。
把法庭“搬”到群众需要的地方,是未央宫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切实减轻群众诉累的生动缩影。未央宫法庭将继续聚焦民生关切,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就地调解与普法宣传,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以更接地气、更有温度的司法服务回应群众期盼。(陈杰钢 通讯员 强慧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