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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梦琳:“她”智慧守护大美秦岭

作者:李煜

2月21日,一场春雪过后,秦岭腹地的商洛市洛南县春寒料峭。刚一上班,洛南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环资审判团队负责人周梦琳便拨通了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办公室主任杨玉贞的电话,“杨主任,昨天这场雪下得不小,基地新移栽的30余株秦岭红豆杉苗木有没有受到影响?我一会儿到基地来看看。”挂断电话,周梦琳便叫上法官助理夏蕾,一起驱车前往基地查看情况。

2月21日,一场春雪过后,在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周梦琳(中)与该基地办公室主任杨玉贞(左)一同查看红豆杉苗木情况。

“每一起环资案件,都是对秦岭美好未来的承诺。”周梦琳说。从事审判工作近30年,周梦琳审理了数百起涉及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及修复的环境资源案件,足迹踏遍了辖区16个乡镇、240余个村居。

时间回溯到2020年10月。被告人王某因非法采挖珍贵的野生秦岭红豆杉,受到了法律的严惩。这本该是一起案件的终结,可周梦琳却敏锐地察觉到了背后隐藏的诸多问题。

秦岭红豆杉被人们称为“植物大熊猫”,其珍贵程度不言而喻。案件中的野生红豆杉被收缴安置。此外,王某还在采挖地补种了5株人工培育的红豆杉,可后续却存在养护难题。

一次偶然的机会,周梦琳得知洛南县林业局正计划在4A级景区音乐小镇打造一个濒危红豆杉试验示范基地,由专业的园艺师负责养护。这个消息就像一束光,瞬间点亮了周梦琳的思路:这不正是为这些红豆杉量身定制的“理想家园”吗?

说干就干。2022年6月,在洛南法院党组的牵头组织下,周梦琳积极奔走,促成了洛南法院、洛南县林业局、洛南音乐小镇文旅公司三方合作。就这样,全国首个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在音乐小镇正式落成。

“这个基地的建成意义重大。它不仅解决了法院环资案件异地补植复绿时‘一址难求’的困境,还让老百姓在休闲度假的同时,能够近距离感受生态保护的成果。更重要的是,它为壮大秦岭濒危珍稀植物种群数量提供了有力支持,真正实现了司法修复与生态康养的完美融合。”周梦琳兴奋地介绍。

如今,基地里已经迎来了10多起案件的被告人补种的红豆杉。“周庭长对这些红豆杉,那真是操碎了心,就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时刻惦记着。”杨玉贞笑着说。每到季节更替,或是经历风雨之后,周梦琳总是第一时间赶到基地,查看红豆杉的生长状况。如今,基地里的红豆杉茁壮成长,已然成为陕西法院环资审判工作的一张亮丽名片。

2023年,周梦琳审结了商洛市首起“碳汇赔偿”案,不仅要求因清明节祭祀而引发森林火灾的被告人张某赔偿原地补植的费用,还要求其以“碳汇赔偿”的方式,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补充性修复。周梦琳将庭审现场搬到社区,对旁听群众以案说法。最终,被告人张某因犯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宣告缓刑1年,赔偿被毁林地碳储蓄量价值28578.99元以及恢复造林费55100元。

随后,洛南法院牵头联合多个单位,共同签署了《关于在办理破坏秦岭南麓森林资源刑事犯罪案件中适用林业碳汇价值损失赔偿机制的协作意见》,建立起陕西首个秦岭南麓林业“碳汇赔偿”司法协作机制,为守护秦岭的生态“碳库”筑牢了坚实的防线。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周梦琳同样展现出了能力和智慧。她不仅从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出发,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促使行政争议圆满化解,还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经常为行政执法人员授课,深入浅出地向他们传授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执法责任意识。2018年以来,洛南法院管辖区域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连续5年达到100%。

“全国模范法官”“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商洛市‘三八’红旗手”……收获的荣誉背后,是周梦琳无数个日夜的默默坚守与辛勤付出。

在周梦琳的办公室里,十几面锦旗被搁置在书柜顶上,上百本荣誉证书被静静地锁在书柜里。对她来说,真正重要的是那些亟待她去化解的纠纷,是她一生热爱并为之奋斗的司法事业。

“作为一名法官,我深知自己肩上的责任与使命。我愿继续扎根秦岭,为民司法,不辜负每一寸时光,不违背自己的初心。”周梦琳说。(记者 李煜)

(编辑:翟昊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