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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春节档热映影片如影随形的“枪版资源”涉嫌侵权违法吗?

作者:李煜

2025年春节档电影市场异常火爆,《哪吒之魔童闹海》(简称《哪吒2》)等影片创下票房新高。记者注意到,与此同时,“枪版资源”的泛滥也成为热点问题。这些通过非法手段在影院内偷录并传播的电影资源,不仅损害了电影制作方的利益,也触犯了多项法律法规。以下从法律定性、社会危害、打击措施及公众意识等方面进行深度分析。

从“枪版资源”的法律定性来看

“枪版资源”是指通过盗录影院放映的电影内容,并在网络上传播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这种行为构成侵权甚至犯罪。

可能侵犯著作权: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制作和传播“枪版资源”,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对电影作品的非法使用,严重侵犯了著作权人的权利。一些不法分子将春节档热映电影盗摄后制成“枪版”传播,使观众能免费获取本应付费观看的内容,导致著作权人无法正常获取票房收益等经济利益,构成了对著作权的严重侵犯。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进行录音录像。在2025年春节档期间,那些在影院内使用摄像机或手机等设备盗摄电影形成“枪版资源”的行为,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电影院工作人员有权对盗摄行为予以制止,并要求删除相关内容;对拒不听从的,有权要求其离场。

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如果盗录行为以营利为目的,且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条规定的侵犯著作权罪,面临刑事处罚。

“枪版资源”会带来哪些社会危害?

记者认为,首先“枪版资源”损害创作者权益。电影制作方投入大量资金和精力,盗版资源直接导致票房损失,影响创作者的收益和创作积极性。例如,《哪吒2》票房预测超110亿元,但盗版资源的传播可能使其损失数亿元。其次,传播盗版资源的违法性,营利性传播:以售卖、引流牟利为目的传播“枪版资源,构成典型的著作权侵权。例如,某电商平台以1.9元低价售卖《哪吒2》资源,甚至有些网站可以直接在线观看这些热映春节档影片的“枪版资源”的行为,这些可能涉嫌侵犯著作权罪,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非营利性传播:即使未直接获利,若传播内容构成对原作的“实质性替代”(如完整电影或长片段),同样可能被认定为侵权,损害版权方利益;同时,“枪版资源”破坏市场秩序,盗版资源扰乱电影市场正常秩序,削弱正版电影的市场竞争力,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影响观众体验,“枪版资源”大多画面质量差、音效劣质,严重影响观影体验,同时也可能传播病毒或诈骗信息,危害观众信息安全。

打击“枪版资源”都有哪些措施?

记者认为,首先是技术手段,采用数字水印等技术追踪盗版来源,协助执法部门打击盗版行为;法律手段,加大执法力度,追究盗版者的法律责任。例如,2025年春节档期间,多家电商平台下架了《哪吒2》等电影的盗版资源,相关店铺被关闭;公众教育,通过宣传提高公众版权意识,鼓励观众支持正版、抵制盗版。

公众行为的法律边界在哪里?

拍摄电影画面发朋友圈是否违法,如果拍摄少量非关键内容用于个人留念或评论,未传播,属于合理使用,不构成侵权。但如果拍摄长视频或关键内容并传播,可能构成侵权;同时观看盗版资源不仅助长侵权行为,还可能面临盗号、诈骗等风险。

结论与建议

“枪版资源”的制作与传播已形成完整的灰色产业链,其违法性在现行法律框架下无可争议。然而,技术发展(如AI搜索)和公众认知不足仍为治理带来挑战。未来需通过法律细化、技术升级与公众教育三管齐下,构建更完善的版权保护体系。对于普通观众,应自觉抵制盗版,选择合法渠道观影,避免因“随手拍”或“低价购”陷入法律纠纷。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有效遏制盗版,保护创作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电影行业的健康发展。(记者  李煜)


(编辑:康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