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汉阴县人民法院涧池法庭通过执前督促促使当事人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避免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2024年7月,涧池法庭受理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承办法官细心疏导、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年底支付运输费用。
约定的还款时间到期后,被告李某仍未支付费用,原告张某遂到涧池法庭申请执行。通过与张某的交谈,法庭干警了解到原、被告之间并未充分沟通,于是通过电话回访督促的方式,提醒被告尽快清偿到期债务,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被告在接到电话后,及时向原告转账,该案款顺利履行到位。(通讯员 汪姝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