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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州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立审执”工作协调会议

作者:杨嘉怡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环节的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11月22日,商洛市商州法院组织召开“立审执”工作协调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关于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推动矛盾纠纷执前环节的工作指引》文件内容,传达了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全市法院立案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听取了立案工作情况汇报,并围绕诉前调解、诉讼保全、督促义务人自动履行、探索人民法庭直接执行调解案件工作机制等重点工作内容进行沟通协调,对立审执协调配合具体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各业务部门要以“一盘棋”的思想,以“如我在诉”“如为我执”的意识认真学习贯彻立审执协调配合工作指引的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协调配合能力,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带头作用,各院庭长要担起领导责任,对立审执协调工作的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管理,充分发挥业务庭和专业法官会议作用,秉持“矛盾纠纷到我为止”的理念,主动做深做实纠纷化解工作,做好案件双审查和督促履行等工作;要提升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提高执行依据质量,强化业务知识的学习和积累,建立扎实的法律功底和语言文字能力,要针对案件具体情况充分论述,做到把抽象的法律规定具体化,力争把法律道理“掰开揉碎”解释给当事人,以理服人,努力做到“辨法析理、胜败皆明”,据以执行的裁判文书内容要明确具体、具有可执行性,坚决杜绝因裁判文书表述不明确、不准确造成瑕疵案件、问题案件;要分解执行要素在诉前、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践行案结事了工作理念,推动案件由“末端执”到“前端治”,对符合诉前保全条件的案件释明诉前保全优势,积极引导原告提出诉前保全申请,由立案庭当天作出保全裁定,并将案件移交至执行部门,充分发挥诉前保全“以保促调、以保促执”的制度优势。

会议强调,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及案件焦点,因案施策做到从根本上化解矛盾,避免衍生新的案件,案件审结后,由承办人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并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推动案件在进入执行程序前得到实质性履行,做到“一次纠纷一次解”,要积极探索基层法庭调执结合新模式,建章立制,保证调解案件高效执结,凝聚执行工作内部合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执行联动,在符合执行规律的前提下,进一步在执行案件范围、执行联动机制等方面予以优化细化,全力保障法庭执行工作有序开展,将执行触角延伸到村社最基层,加速兑现人民群众胜诉权益。(杨嘉怡

(编辑:付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