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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征社在商洛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作者: 郭诗梦

11月10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戴征社率队在商洛市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深入商南县、丹凤县,现场检查小水电退出、生物多样性保护、松材线虫病防治、“五乱”问题整治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商洛市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戴征社指出,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牢记“国之大者”,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当好秦岭生态卫士。要深入实施重点生态治理工程,做好生物多样性、水源地保护、矿山生态修复等工作。要聚焦突出问题,依法依规、系统推进秦岭“五乱”及环境保护各项问题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要立足长远,聘请有关专家定方向、定思路、定重点,充分发挥秦岭生态链优势,积极助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持续促进秦岭腹地农民增收。要依法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全力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切断病虫害源头,堵塞防治漏洞、消除风险隐患。(记者 郭诗梦)

(编辑:王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