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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法院入村普法保障电商行业有序发展

作者:张建锋 薛佼

10月27日下午,渭南市大荔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干警前往大荔县安仁镇龙门村,利用村委会开展电商培训的契机,对群众普及了电商经营的法律知识,为农村电商行业稳健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根据我国农村电子商务起步晚、发展快的特点,群众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薛佼根据自身民商事审判经验,结合生动案例,详细分享了电商经营中买卖合同签订、履行的注意事项。一是买卖双方需遵循合同法基本的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成立买卖合同,无论是书面或是口头约定,要严格按照合同法原则,合法、自愿、诚信经营;二是买卖合同应当包含标的物、数量、质量、包装方式、履行方式、检验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群众采取抖音等线上直播形式销售冬枣等特色农产品也应对此描述、标识;三是按约履行是合同双方应尽义务,合同法对违约责任有明确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提醒广大群众在销售过程中注意商品的形式、数量、质量,避免违约事件的发生。

通过此次法律知识宣讲及对群众关心问题的答疑解惑,提高了参会群众的合规经营及风险防范意识,引导了群众知法用法,为进一步优化大荔县营商秩序、创建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贡献了法院力量。(记者 张建锋 通讯员 薛佼)

(编辑:申丹)